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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型学校子课题征集通知

2006-09-12 09:00:34 来源:永博明 浏览:2665次 【打印
内容提要:征    集
中国教育学会“十一五”科研规划课题
《关于构建学习型学校、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实践研究》
 的子课题的通知
总课题名称:关于构建学习型学校、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实践研究
总课题批准单位:中国教育学会“十一五”科研规划课题领导小组
批准立项文号:0719365B
课题主持人:安文铸(北京师范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)
课题申报单位:永博明教育研究院
 
 
一、课题组拟把总课题分解为下述10个子课题,供基层中小学选择。10个子课题既相互联系,又相互区别,共同构成了总课题的整体结构。作为国家级课题的一级子课题,一般一所学校选择一个(或两个)子课题;所选择的子课题亦可在校内继续分解为若干二级子课题,供科组和教师选择。
 
一级子课题指南:
1、关于营造书香氛围、创建书香学校的实践研究;
2、关于中小学生读书习惯的养成途径和策略研究;
3、中小学读书活动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系研究;
4、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容和途径研究;
5、教师专业化发展规划和成长档案的制定与实施研究;
6、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的评价研究;
7、彼得·圣吉的学习型组织理论及其同我国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关系研究;
8、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学习型学校的方法和途径研究;
9、构建学习型学校和高品味校园文化建设的关系研究;
10、学习型学校的品牌特色和品牌效应研究。
 
二、学校参与该总课题研究的工作程序;
1、选择适合自己学校的一级子课题,并填写报名回执;
2、填写一级子课题申报表;
3、子课题经总课题组批准立项后,认真组织实施,包括:成立校内课题组,文献研究,开题报告,制定实施方案,中期检查,结题鉴定。
4、参加总课题组在适当时候举办的总课题开题报告。
 
三、课题经费。鉴于总课题属“自筹科研经费”的国家级规划课题,总课题组向一级子课题学校收取一定费用,用于课题管理、资料提供、课题指导、课题鉴定等。
收费标准: 1万元/子课题;
 
四、报名日期:请于2006年10月15日前将“报名回执”寄至:
广州市中山大学邮局1号信箱(510275)
联系人:唐慧珍(020)84039491   13570957518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吴  健 (020)34261211   13668988911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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