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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公布师德标准:老师爆粗口学生可举报(2006-5期)

2006-09-14 11:00:00 来源:永博明 浏览:3004次 【打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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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进一步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,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制定并公布了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“八不准”》,对违反规定的教师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、撤销其教师资格或清除出教育队伍的处罚。该省教育厅还设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违规举报电话,接受全社会的监督。
    “八不准”内容包括: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;不准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,或讥讽、歧视、侮辱学生;不准参与迷信、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;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;不准向学生推销、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,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;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;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,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;不准在课堂上吸烟、接打电话、讲脏话粗话。
    据了解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还要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,把教师执行“八不准”的情况记入教师师德档案,作为考评教师的重要依据。
(摘自:4月4日《人民日报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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